(一)2007年2月,有限公司设立:

2007年2月13日,宁夏网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由自然人葛昱、秦福裔以货币形式分别出资80万元、20万元共同设立。

2007年2月12日,宁夏永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宁永昌验报(2007)046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已经全部到位。

2007年2月13日,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公司核发了注册号为640001220189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限公司依法设立,法定代表人为葛昱。

(二)2010年6月,有限公司第一次增资:

2010年6月11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有限公司将注册资本由100万元增加至1,100万元,其中葛昱、秦福裔分别对有限公司增资5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共计1,000万元。

2010年6月11日,宁夏永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宁永昌验报(2010)0909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有限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货币出资)合计人民币1,000万元。

2010年6月22日,公司领取了注册号为64110020001894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有限公司于当月发生了大额借款,但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该大额借款不构成违法违规。

由于2010年资金紧张,除部分自有资金外,葛昱、秦福裔主要选择了借款的方式增资,其中秦福裔借款455.5万元,葛昱借款390万元,截至2013年10月31日,葛昱、秦福裔已将因增资发生的个人借款全部还清。

葛昱于2010年6月因正常业务开展需要从有限公司借出358万元,报告期内葛昱陆续归还借款,并已于2013年10月31日前将上述所欠有限公司款项全部还清。

(三)2012年9月,有限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2年9月8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秦福裔将其持有的占注册资本4.55%的50万元出资额以每注册资本1元的价格分别转让给白淑红、李聪、王健、郝鸣、常列利、郑婷婷、周文秀、张玉勤、马丽琴等9人。

2012年9月14日,秦福裔分别与上述9名自然人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此9人共向秦福裔支付人民币50万元转让价款。

2012年9月26日,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上述变更登记事项。

(四)2013年1月,有限公司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3年1月22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秦福裔将其持有的占注册资本1.00%的11万元出资额以每注册资本1元的价格转让给姚亮;同意秦福裔将其持有的占注册资本4.55%的50万元出资额以每注册资本1元的价格转让给国融信(北京)资产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同日,秦福裔分别与姚亮和国融信(北京)资产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姚亮和国融信(北京)资产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分别向秦福裔支付了人民币11万元和50万元转让价款。

2013年1月22日,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上述变更登记事项。

(五)2013年9月,有限公司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3年8月29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郑婷婷、张玉勤两人分别将其持有的占注册资本0.27%、0.27%的3万元、3万元出资额以每注册资本1元的价格转让给葛昱。

同日,葛昱分别与郑婷婷、张玉勤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葛昱向此2人分别支付了人民币3万元和3万元转让价款。

此次转让的原因系因张玉勤、郑婷婷于2013年上半年先后离职,此二人要求葛昱将二人原出资额平价回购。

2013年9月24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秦福裔将其持有的占注册资本26.82%的295万元出资额以每注册资本2元的价格分别转让给穆涛、熊晓东、梁楷、周文辉、上海经尔纬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和宁夏动感飞扬广告有限公司。

2013年9月20日,秦福裔与穆涛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穆涛向秦福裔支付了人民币40万元转让价款。

2013年9月24日,秦福裔分别与熊晓东、梁楷、周文辉和上海经尔纬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宁夏动感飞扬广告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上述股东向秦福裔分别支付了人民币220万元、10万元、40万元、80万元、200万元转让价款。

2013年9月26日,有限公司向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了关于上述两批转让的申请材料。

2013年9月29日,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上述变更登记事项。

(六)2013年10月,有限公司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3年10月22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秦福裔将其持有的占注册资本5.00%的55万元出资额以每注册资本2元的价格转让给银川中小在线资信服务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25日,秦福裔与银川中小在线资信服务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银川中小在线资信服务有限公司向秦福裔支付了110万元转让价款。

2013年10月31日,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上述变更登记事项。

(七)2013年12月,有限公司整体改制为股份公司:

2013年11月1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有限公司以2013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2013年11月21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3)第7383号”《审计报告》,截至2013年10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1,185.08万元;根据2013年11月22日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国融兴华评报字[2013]第1-161号”《宁夏网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拟股份制改造项目评估报告》,截至2013年10月31日,公司净资产评估价值为1,186.30万元。

2013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成立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公司章程等议案。

根据2013年11月26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3)第7059号”《验资报告》,公司以2013年10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为基础,按照1:0.9282的比例折为股本1,1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其余净资产计入资本公积。

2013年12月16日,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了股份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641100200018945。